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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风送法护权益丨女性遭遇不法侵害怎么办?公安机关来支招

2023-04-13 15:07:08   来源:    浏览: 
宣讲人

张建明  玉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副教导员,玉山县妇女儿童维权救助中心负责人

吕铠斌  玉山县公安局宣教科民警,多次参与妇女维权普法宣传

近年来,玉山县公安局牵头成立的玉山县妇女儿童一站式维权救助中心,创新推动“五护、五助、五有”工作机制,推进全县妇女儿童“ 一站式”维权救助体系建设,强化妇女儿童维权知识、典型案例和反家庭暴力等普法宣传,不断助推全县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期间,玉山县公安局荣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称号。

玉山县公安局

温馨提醒

根据多年来的维权救助实践经验

通过对女性遭受不法侵害行为的案例分析

提醒广大女性加强自我保护

提高维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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遭遇家庭暴力行为

【案例再现】

近日,玉山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因夫妻情感不睦,在争执中,双方一言不合,男方便动手打人。接警后,县妇女儿童维权救助中心立即联合辖区派出所出警,针对不法行为,开具了今年首份家庭暴力告诫书,成功化解了一起家庭矛盾纠纷。

1、什么行为才称得上是家庭暴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第一章第二条的明确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2、《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家庭成员之间,现有法律对家庭成员的界定是基于血亲、姻亲和收养关系形成的法律关系。除此之外,该法附则中明确表示”家庭成员以外共同生活的人之间实施的暴力行为,参照本法规定执行”,也就意味着监护、寄养和同居等关系的人之间发生的暴力也被纳入到家庭暴力中,受到法律约束。

3、面对家庭暴力,哪些人有权利反映求助?

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都有权利反映情况、进行求助。

4、遭受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有哪些途径维权?

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求助,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或者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遭遇猥亵行为

【案例再现】

近日,初三学生陈某在校门口附近被姚某等四名社会青年拦截、搂抱猥亵,致使陈某惊吓过度当场晕倒。接警后,县妇女儿童维权救助中心高度重视,组织精干力量迅速启动预防、惩戒、救助妇女儿童一体化运行机制,依托成员单位关工委、检察院、县妇联等部门大力支持下,联合辖区派出所迅速查明相关案件事实。同时,先后多次邀请知名心理咨询师分别到医院、家里对被侵害女生陈某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目前,已对达到法定追究刑事责任年龄的其中三名涉案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

1、什么是猥亵行为

是指以刺激或满足性欲为目的,用性交以外的方法实施的淫秽行为。

2、猥亵行为对受害人的影响

猥亵给受害人身心造成严重损害。且受害人多为女性,遭遇猥亵行为后,若不及时进行心理疏导,极有可能造成心理二次伤害,甚至产生轻生的念头。

3、遭遇猥亵行为如何自我保护

树立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不随意和陌生人搭话,遇到有人跟随或者意图实施猥亵行为,大声呼救,克服害羞心理,果断寻求帮助,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

 

遭遇情感纠纷

【案例再现】

王某和男友黄某因订婚不成发生矛盾后,男友将两人共同使用的银行卡内的钱全部转走,后经双方多次协商、村干部协调仍得不到解决。无奈之下,王某求助县妇女儿童维权救助中心,经专职民警处置及联系司法律师专业参与调解,双方达成并当场履行调解协议,维护了求助妇女权益。

1、情感纠纷可能引发出的过激行为?

如上述案例所见,情感纠纷如果当事人双方都没有一个正确的认识,仍由负面情绪主宰整个调解过程,极有可能造成故意伤害、纵火等违法犯罪。

2、遇到情感纠纷怎么办?

对于纠纷,要正视纠纷,切不可因情绪上的波动而产生过激行为。纠纷调处时,尽量选择公众场地,邀请村委会、妇委会甚至是公安机关作为调解公正人。遇到情况紧急, 果断向公安机关报案。